1.负责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2.负责依据相关制度和规定、程序建立、健全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指导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组织形式及招标工作。

4.负责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需要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申报、委托、公示等工作。

5.负责招标代理公司、小型基建维修、造价、监理公司等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完成进口设备报批及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