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丁亮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10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414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D-2026-02002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第一包)

项目内容: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小学学段研学旅行服务采购,约1200人次。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第二包)

项目内容: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中学学段研学旅行服务采购,约1600人次。

服务期:20264月—5月上旬,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单日往返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331日至202648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PDF格式传送至邮箱2923155835@qq.com,经核验符合报名条件后,发送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账号,填写完整文件获取登记表且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售价(元):3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41411:00(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414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 1313966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项目联系人:张一莹、孙榕

联系方式:0991-23081670991-23082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

项目编号:ZXCD-2026-02002

2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 13139661031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莹、孙榕

联系电话:0991-23081670991-2308213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2108

4

项目内容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第一包)

项目内容: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小学学段研学旅行服务采购,约1200人次。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度第一学期研学服务(第二包)

项目内容: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中学学段研学旅行服务采购,约1600人次。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部门预算

8

预算金额

200/人(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9

磋商报价

1)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以最终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

2)最终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所需的一切费用。计算报价得分时,以最终报价为依据。

1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10000.00

1.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磋商保证金退还:须将退还磋商保证金函(格式后附)填写完成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923155835@qq.com

4.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XXX项目保证金(以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5.磋商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801250000003448

开户行名称: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313881088887

注:汇款单上需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段号(若有)。磋商保证金于截止日之前确认到账,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2

交付或实施的地点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等约定研学地点。

13

服务期

2026 4 月—5月上旬,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单日往返完成。

14

付款方式

按照班级实际参与人数和约定的路线约定费用由家委会对接,按照班级给付。

付款时间: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研学活动完成一周内且验收合格后给付完毕;若经验收认定服务存在不达标情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未达标部分核减相应费用,具体核减标准以合同约定及验收意见为准。

14

响应文件份数

密封袋1: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密封袋2:投标报价单壹份(单独密封无需胶装)

密封袋3:电子版(U盘)壹份(包括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本)。

15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装订应牢固、胶粘不易拆散和换页,文件必须插入页码。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

(1)供应商应将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报价单"字样;

(2) 供应商应将正副本纸质文件及电子版(U盘)密封在同一响应文件袋中,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6

开标时须携带原件资料

供应商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开标时单独提交:

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41411: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迟交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19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641411: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2

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价为基准价,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下浮30%计取,投资额(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3000/次收费,不再另行计费;

23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24

履约保证金

/

25

现场踏勘

/

26

信用查询

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

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8

拒绝参与投标情况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处干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0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其它:

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

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保证中标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

注:文件前后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