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晋瑜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65

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188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8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农业大学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在保证和原有系统保持兼容的情况下,以农业科研大数据共建共享为目标,以业务为核心,依托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景化载体,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汇聚科研业务数据,夯实公共数据基础。通过基础平台升级改造及大数据平台的配置,包括AI服务器、存储系统、高速网络、虚拟化系统等子系统,实现算力提升、人工智能管理,AI调度能力、存储容量的提升和扩展,保障科研平台的服务能力。同时利用平台的数据体系建设实现业务决策,同时可为其他单位部门的数据处理、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大学

地 址:农大东路311号

联系方式:0991-8762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991-355012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