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者:晋瑜发布时间:2024-08-23浏览次数:32

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且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和封存时间均满6个月。

必备资料: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夫妻关系材料。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监护人提取,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所需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批复文件。

2)申请人银行卡。

 

提取方式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1.手机提取:手机安装“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我要提取;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预约提取时间——按要求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预约网点办理;

3.到指点银行网点提取(乌市14家):推荐1)友好北路高地中心一楼天山农商银行(明园新时代大酒店旁)2)沙区克拉玛依东路382号深圳城一楼乌鲁木齐银行3)沙依巴克区政务大厅。

 

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和封存时间均需满半年方可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只能转入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的借记卡内。

2)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4)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及缴存职工提取委托书(监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