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的说明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412

必备资料: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夫妻关系材料。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监护人提取,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所需资料: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2.申请人银行卡。

 

提取方式: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1.手机提取:手机安装“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我要提取;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预约提取时间——按要求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预约网点办理;

3.到指点银行网点提取(乌市14家):推荐(1)友好北路高地中心一楼天山农商银行(明园新时代大酒店旁)(2)沙区克拉玛依东路382号深圳城一楼乌鲁木齐银行(3)沙依巴克区政务大厅。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职工提供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即可办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供真实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文件。

3)提取资金只能转入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的借记卡内。

4)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5)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