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西山新镇校区建设项目招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需在 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需具有在财政部门备案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5、取费标准:按千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千分比;
6、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或公证件)核对。
8、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
9、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
10、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新疆农业大学行政楼3楼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杨意烁 8762751
新疆农业大学
2016年3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