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农业大学拟新建农业综合楼、农业工程楼、畜产楼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甲级;
2、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取费标准按千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千分比;
5、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6、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3)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7、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4 日;
8、资料报送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10点至下午19点(北京时间);
9、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行政楼3楼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
10、联系方式:石长标 8762751
新疆农业大学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