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期集资建房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解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1372

各位集资户:

现将集资户关心的二期集资建房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和问题,根据自治区有关集资建房政策和相关法律解答和说明如下

一、二期集资建房地下停车位的建设规划和产权归属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我校职工二期集资建房立项、规划、建设及建设用地等相关批复及建设实际,我校二期职工集资建房项目规划、建设(八区、十区)的总建筑面积为25.02,其中规划的住宅18.41、地下停车位5.01(地下两层共划有1339个停车位)、住宅楼主体正投影的地下两层的储藏室和设备间为1.6。我校二期集资建房住宅的建设用地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停车位及储藏室的建设分摊用地均以出让方式取得,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为50年。  

根据规划和相关法规,我校二期集资建房的地下停车位和储藏室与住宅一样均为独立规划,地下停车位和储藏室的建筑面积未公摊在住宅建筑面积内,教职工也是分别缴纳车位款和集资房款的。同时,地下停车位的人防工程也缴纳过了异地人防建设费,地下停车位不属房改政策范围内,依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校集资建房的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不属小区业主共同共有。    

经咨询自治区住建厅、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初步了解到,待自治区、乌市的相关配套政策颁发后,我校二期集资建房地下停车位可以对已购买停车位的教职工按规定办理私人产权登记。

二、二期集资地下停车位建设成本和售价的说明

我校二期集资建房的住宅、地下停车位和储藏室的建筑面积和建设成本均须单独计量、核算,互不包含。地下停车位的综合建设成本主要包括设计、地勘、土地出让金等前期费用、建造成本和出售停车位税费及等成本费用。初步统计,目前我校二期集资建房项目总支出共计约7亿多元,因二期集资建房项目部分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未完成,经多次咨询相关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及专家,并据地下停车位的建设实际和资金支出情况,初步估算地下停车位的单方建造成本为2500/�,暂估地下停车位的综合成本价为11.66/个。(此为估算价,具体以竣工结算后的审计、核定的结果为准)其中:

1、建造成本:37.4�×2500= 9.35万元/

2、土地出让金等成本:1624 / 1339 = 1.21万元/

3、出售停车位的税费(营业税及附加5.6%):0.6万元/

4、分摊设计、人防等前期费用等: 0.5万元/

依据现行的集资建房和相关财经政策,学校不允许从集资建房项目中获利,也不能将财政资金给教职工支付车位款。学校对教职工出售地下停车位以整体保住建设成本出售,不盈利,为尽快回收建设资金,鼓励教职工购买停车位,对先购买停车位的教职工给予优惠,对201741日前购买停车位的均为暂估价,待最终决算成本价审定之后,根据实际价格进行多退少补。考虑到大部分剩余停车位出售完毕尚需较长时间,空置地下停车位的日常维护、维修、采暖等费用将实际发生等因素,所以学校对201741日以后购买停车位的价格高于暂估成本价。

因多数停车位尚无人购买,停车位的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为尽快回笼建设资金及时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从经济上可行考虑,地下停车位只能一次出售。

目前,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委托校物业中心负责,停车位的出售由资产处负责,对外来车辆和未购买停车位的车辆驶入地下停车位停车,将按近期乌鲁木齐市发改委颁发的关于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执行。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待大部分停车位出售完和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学校将退出地下停车位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由业主自行管理。

目前地下停车位的配套、完善工程施工完毕不久,尚需完善,八区、十区的车辆门禁系统将要启用,欢迎教职工就停车位的使用、管理等多提合理化建议,共同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联系电话:8762403

                                 资产处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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