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期集资建房的价格认定及产权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870

一期集资户:

我校教职工一期集资建房项目(八区13号楼,共计448户、建筑面积约45807.69�)于2010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该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等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法定手续于20157月办理完备具有了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后转交到资产处房改办。 

20159月,学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了中介机构开始办理一期集资建房的产权登记工作。该中介机构重新完成了一期集资建房项目的房产测绘工作,并获得了自治区住房建设厅价格认定小组的认可。201511月中介机构将448户住房的公房产权证办理完毕。20161月,学校将初步核定的教职工一期集资建房的成本价、政策性商品房价格(职工个人集资建房超出职级面积部分的价格)报自治区住房建设厅价格审定。20163月将价格审定的初步成果上报到了自治区发改委及住房建设厅申请进行审核,一直未获批复。

按现行的相关规定,待自治区发改委及住房建设厅对我校一期集资建房的成本价、政策性商品房价格审核将联合下发文件进行确定后方可办理448户的私房产权证,最终教职工一期集资建房的成本价、政策性商品房价格以自治区发改委及住房建设厅审核确定的价格执行。

近日,我校房改部门工作人员就价格审定批复问题,再一次前往自治区住房保障建设厅咨询,得到答复是因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确定自治区职工集资建房的税金及溢价款如何收取、如何计算以及是否计入建设成本等问题,目前以上问题的具体相关政策尚未确定,故截止目前包括我校一期集资建房在内全市共有24个单位初步审定的价格一直未做批复。

我处将和政府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待政策确定后将督促中介机构加快价格认定及产权办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职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一期集资建房的价格认定情况。

         

  资产处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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