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经营用房项目(四合院房屋、十区1楼底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周松发布时间:2018-11-23浏览次数:247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经营用房项目(四合院房屋、十区1楼底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石长标来源:资产管理处时间:2018-11-22 18:35:56

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经营用房项目

(四合院房屋、十区1楼底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农业大学的委托,对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经营用房项目(四合院房屋、十区1楼底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1)新疆农业大学十区1号楼底商招租项目。项目位于克拉玛依西路和农大东路交界处, 1号楼为23层框剪结构,一层以上均为住宅,现有1号楼2套商铺对外招租。用于招租的商铺可封闭成独立使用的房屋(与楼梯、电梯间隔离),现就每套单独面向社会公开招租。(2)新疆农业大学四合院北侧一楼(原商业中心办公室)两间房屋招租。用于招租的商铺产权归新疆农业大学所有,现向社会公开招租。

以上房屋产权归新疆农业大学所有,现就每套单独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表一 十区1号楼底商项目

序号

门牌号/房号

建筑面积(㎡)

地址位置

经营范围

竞标底价(万元/年)

租赁期限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104

106.75

农大东路

一般商用(禁止从事餐饮行业)

3.8

3年

1500元

2

107

105.89

农大东路

一般商用(禁止从事餐饮行业)

3.7

3年

该项目商铺室内层高约3.0米,共有2套,其中1号楼104、107号,面积分别为106.75㎡、105.89㎡。水电暖供应正常。房间布局见附图。

该价格不含用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前须一次交清一年租金及一年的卫生费。

房屋的用途

1、1号楼一楼房屋仅用做办公、生活服务类(超市、家居、美容、服饰、化妆品等使用。

2、利用租赁用房开展的经营项目、活动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等。

3、能够确保安全使用租赁用房。

4、承租人租用房屋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或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及小区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

5、禁止承租人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其它异味的如餐饮服务项目及其他一切产生噪音、污水、扬尘、污(废)气、异味、污染环境等经营项目、活动。承租人违反该约定,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6、信守合同,能够保证如约缴纳租金。

表二 四合院房屋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竞标底价(万元/年)

招租房屋

用途

租赁期限

投标保证金

1

1楼3号

24㎡

3.8

商用

2年

1500元

2

1楼4号

24

3.8

商用

2年

招租房屋为两间,面积均为24㎡,两间用电、暖气供应正常。房屋地面已铺设好磁砖,墙面已刷好涂料。房屋的具体现状、面积等详细以本人现场踏勘的情况为准。

该价格不含用电、暖、物业费、垃圾费等(电、暖物业费、垃圾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前须一次交清一年租金及一年的卫生费等费用。

房屋的用途

1、禁止经营网吧、酒吧和违反学校综合治理的项目。

2、利用租赁用房开展的经营项目、活动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等。

3、能够确保安全使用租赁用房。

4、承租人租用房屋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或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及小区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

5、信守合同,能够保证如约缴纳租金。

以上房屋允许同时参加多个门面的投标,可中标一间或多间门面房,中标者不得转让或转租。

二、投标资质条件及要求: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须由自然人居住地所在地社区民警出具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报名时不需提供,开标时必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信守合同,能够保证如约缴纳租金。

5、能够确保安全使用租赁用房,承租人租用房屋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或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及小区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

6、利用租赁用房开展的经营项目、活动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等。

7、近两年内没有拖欠新疆农业大学(及新疆农业大学所属其他单位)款项行为。

8、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9、禁止承租人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以下项目及活动:

1)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其它异味的项目

2)使用或存在危险化学用品(包括液化气罐等)的项目(本条适用于十区房屋)

3)其他一切产生噪音、污水、扬尘、污(废)气的污染环境等经营项目、活动。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为企业: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合格投标人可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规定场所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出概不退还。

注意:投标报名人、递交保证金、开标、合同签订实施等全过程须为同一人,不得出现不一致情况,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招标代理公司将不予处理相关业务,如为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慎重考虑。

四、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评审会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评审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招商单位: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庄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36260 8762985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991-2308167、1819985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