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四合院房屋招租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者:周松发布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397

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四合院房屋招租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新疆农业大学的委托,对其资产管理中心四合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新疆农业大学

二、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资产管理中心四合院房屋招租项目

标段编号:2018(XY-ND)007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农业大学四合院北侧二楼(原商业中心办公室)两间房屋招租;房屋地面已铺设好磁砖,墙面已刷好涂料。房屋的具体现状、面积等详细以本人现场踏勘的情况为准。

六、招标内容:

序号

房号


招租房位置、房号、套/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期限

竞标底价


备注

1

2楼2号

1

48

商用

3

1.8万元


2

2楼3号

1

24

商用

3

0.9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资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5、允许同时报多个出租项目,但同时中标后,不得转让或转租。

6、利用租赁用房开展的经营项目、活动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学校综合治理的要求等。

7、能够确保安全使用租赁用房。

8禁止承租人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其它异味的如餐饮服务项目及其他一切产生噪音、污水、扬尘、污(废)气、异味、污染环境等经营项目、活动。承租人违反该约定,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9、信守合同,能够保证如约缴纳租金。

特别申明: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质,以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各种活动,要保证房屋的良好使用状态,不得擅自随意改造,变更工程主体结构功能,并做好房屋的安保、消防和环境卫生工作。

八、报名及文件获取:

1、满足上述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有关证件、自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明等材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资料提交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报名。招标文件每套200元整,售后不退。

2、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07月03日(10:00-13:30,15:30-19:00)(北京时间)

3、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乌市水区昆仑路95号王家梁实业副楼4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农业大学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8963866988;

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市水区昆仑路95号王家梁实业副楼4楼

联系人:高裕雄    电话:0991-4321218;13095016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