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周松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466

新疆农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农业大学的委托,对新疆农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HNSXXJ-2018-02002)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SXXJ-2018-02002

二、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新疆农业大学动科学院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凯式定氮仪、微波消解仪、超低温冰箱等实验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

第一包:新疆农业大学葡萄与葡萄酒学院采购发酵罐及配套制冷系统等实验设备采购。

第二包:新疆农业大学葡萄与葡萄酒学院采购品酒培训室和食品鉴定室物品等实验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

第一包:新疆农业大学草业与环境学院陈列展示设备采购

第二包:新疆农业大学草业与环境学院振荡筛分仪、蒸渗仪等实验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采购倒置荧光数码显微镜、医用型洁净工作台(双人单面)、菌落计数器、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等实验设备采购。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479.0315万元

第一标段:109万元

第二标段:第一包:25万元 第二包:37.47万元

第三标段:第一包:45.75万元 第二包:54.25万元

第四标段:2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供应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

5)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第一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第一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供应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

5)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4)供应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

5)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531日起至201867

(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供应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备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七、招标文件费用:200/本,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6 2211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十、采购人

新疆农业大学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751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玉凤 孙榕   

联系电话:0991-2308217 0991-2308213

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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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